要素1:定目的
要素2:定對象
要素3:定模式
要素4:定數量
要素5:定價格
要素6:定時間
要素7:定來源
要素8:定條件
要素9:定機制
目前在我國企業(yè)中應用的股權激勵方法雖然名目繁雜,但實際上真正使用的并不多。隨著法律與制度環(huán)境的不斷改善,一些在國外常用的股權激勵方案一定越來越多地在我們的企業(yè)中找到用武之地。
如果選擇股票期權作為激勵工具,建議行權期原則上不得少于2年,行權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,有效期內勻速行權。
如果屬于限制性股票,則需要約定相應的限制條件:持股人員必須在公司服務滿一定年限,滿足條件后可以以一定價格轉讓所持股份,退出持股計劃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確定資金來源時,要綜合評估公司現金流、激勵對象收入狀況等因素。
澤亞咨詢認為:對于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,企業(yè)可以選擇自己內部管理,也可以外包給專業(yè)的機構,而最終選擇哪一種管理模式,將取決于成本收益分析的結果。
廣州市澤亞企業(yè)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通過駐企式方式為客戶“量身定制”管理模式,定制股權激勵方案、績效考核方案,幫助企業(yè)規(guī)范管理、降低成本、提高效率、提升效益。咨詢熱線:4009-931-932 / 13826466599